| 许可事项 |
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|
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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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 |
建设单位申报——市地震局确定——市地震局发证 |
建设单位申报——市地震局确认——市地震局发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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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 |
1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申请表
2、有效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
3、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 |
1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表
2、有效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可行性研究材料
3、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
4、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(收到之日起受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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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
《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》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
《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》
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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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期限 |
5个工作日 |
2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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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地点 |
1、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(苏州市地震局地址:锦帆路211号406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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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1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:68625955 地震局:65225170 65110024 |